【林巧雁╱台北報導】

去年賣房子的民眾,今年可要多繳稅了。財政部說,考量去年各地房價均上漲,根據各區房價水準及漲幅,今年將調高售屋所得的計算標準,其中台北市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松山區因豪宅林立,售屋所得計算方式,將由房屋評定現值的42%增為48%,高居全國之冠,且為歷史高點。相關所得併入今年綜所稅,於5月時申報。

民眾賣屋所得,向來須列入隔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惟因有無法出具房屋買價證明、難以認定售屋所得的情況,因此財政部訂有一套認定標準,即依各地區房價水準,以房屋評定現值的特定百分比來認定賣屋所得,方便民眾計稅。

台中5級改為9級

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說,未申報或無法舉證售屋成本的民眾,在台北市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松山區的售屋所得計算,從原房屋評定現值的42%增為48%,是全國最高,台北市其他區則維持42%。
賦稅署說明,台北市上述四個精華區調漲,是考量房價上漲13%,因此賣屋所得計算標準,調高至48%。另為使計算標準更細緻化,反映地區的差異性,台北市分類從1級改為2級,台中市由5級改為9級,桃園區部分地區也適度分級,反映市場行情。

售豪宅反而不吃虧

惟因公告現值與市價距離仍遙遠,對賣豪宅的人來說,稅負只是九牛一毛。
房仲業者舉例指出,假設出售一戶帝寶獲利5千萬元,誠實申報以最高稅率40%計算,須繳稅2千萬元,但若「無法舉證交易成本」,依據財政部的新標準,僅須依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賣屋所得,即使最後仍須適用最高綜所稅率,卻只要繳100萬至200萬元的稅,因此多數人都不會提出交易成本誠實申報。
至於新北市方面,三重、中和、新莊、蘆洲與土城區從26%調高至28%,泰山與林口區則因房價漲幅高,計算比率從14%調升至26%,大增12個百分點,調幅最大。

仁武區多2百分點

財政部官員表示,新北市板橋區因已連續3年都調高,從2009年的16%、調升至2010年的21%、再增至去年的28%,累計調高12個百分點,因此今年不再調整。
至於台中市調漲的區域最多,調幅為1%到4%。高雄仁武區則從8%調高至10%。其他縣市如桃園縣部分地區與新竹市、新竹縣竹北市、彰化縣彰化市則微幅調高1個百分點。

轉載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07/34872624/applesearch/去年賣屋今年要多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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