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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煜婷╱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都市更新案地主,指擔任該案實施者的中國建經總經理,竟同時是新北市府的都更審議委員,擔心「球員兼裁判」損害地主權益。但新北市府及內政部營建署都提及,審議時相關委員會迴避,民眾可繼續監督,委員若違反《利益迴避法》會被罰150萬元以上罰鍰。
 
 讀者成先生向《蘋果》投訴,指自己是新北市板橋區新府路、區運路口的都更案不同意戶代表,該社區由中國建經擔任代理實施者,他上網查詢發現中國建經總經理陳美珍為新北市聘請的都更審議委員,故質疑新北市讓中國建經「球員兼裁判」,嚴重損害地主的利益。
 
 對此,中國建經總經理陳美珍表示,因有多年都更經歷,目前同時擔任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的都更審議委員,協助把關都更案,若碰上跟自己利益相關的案件,一定會迴避。
 
違法可罰750萬
 
  新北市都更處主秘黃秀源也說,審到相關案件該委員一定要迴避,不能審議此案。營建署都更組組長陳興隆表示,基本上審議委員會迴避,委員也應遵守《利益迴避法》,若違法會被罰150萬元以上、750萬元以下罰鍰。
陳美珍說,該都更案是由該區地主來找中國建經進行自立都更,138位地主已取得98位地主同意,同意比例達84%,目前正進行事業計劃公開展覽,未來會加強與不同意戶溝通。
 
名單公布在網站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表示,可以理解地主的擔心,但從來沒發生過這種狀況,若地主發現委員沒有利益迴避可檢舉,地主若反對都更案也可藉由審議會、公聽會表達意見。
 
 各縣市負責審查都更容積獎勵的都更審議委員,依法規約由17~21人組成,半數以上由專家、學者擔任。新北市都更處更新事業科科長程靜如說,審議委員除相關單位派代表外,會聘請8位業界專家、8位學者擔任;專家通常由建築公會、估價、更新學會等推薦3位合適人選,學者則由政府尋找相關都市設計、建築相關科系學者,「委員名單都會公布在網站上,民眾可自行查詢。」高雄市通常參考北市、新北市的名單。
 
 新北市都更審議委員的東亞建經總經理曹奮平表示,所有專家委員都是由業者兼任,因此,「身為都更委員,一定要對自己的身份負責,碰到跟自己有關案件都會迴避。」
 
都更審議委員 小檔案

★委員人數:17~21人
★任期:1年1聘
★委員組成:其中1人為主委,由各地相關單位局長擔任,副主委由相關單位副局長擔任,其餘政府各單位委員由各主管單位負責遴選。另選擇具有相關都市計劃、建築、景觀、土地開發、估價等專門學識經驗背景的學者、專家約佔11~17人。
資料來源:北市都更處、新北市都更處、高雄市都更處、《蘋果》採訪整理

轉載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21224/34725506/%E9%83%BD%E6%9B%B4%E6%83%B9%E8%AD%B0%E6%A5%AD%E8%80%85%E5%85%BC%E4%BB%BB%E5%AF%A9%E8%AD%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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